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1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延边IT技工学校提交的计算机初级培训班申领技能培训补贴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其中12名残疾人培训合格,符合《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11号)文件中对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申领要求,特申请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拨付职业技能竞赛补贴资金0.96万元。 公示期为年12月22日起至12月2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电话方式向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处反映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2月22日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p/pgzp/166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