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州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和缴费人: 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针对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分布范围较广、重症发病迅速的情况,请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办理涉税(费)事项时,减少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税,“非必须,不窗口”,建议尽量选择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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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州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和缴费人: 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针对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分布范围较广、重症发病迅速的情况,请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办理涉税(费)事项时,减少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税,“非必须,不窗口”,建议尽量选择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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