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府知府作为京府大邑的最高管理者,除了“掌本府及畿内钱谷、兵民之政”外,还在不同时期有过分量不轻的兼职,其职能范围包括地方军政、民政、财政、司法、监察等诸多方面。因而历代统治者对河南府知府的选任都十分重视。 具体在不同时期,河南府知府群体在结构上也呈现出不同于其他州府长官选任的特点。下面将对附录1中考证的北宋时期河南府知府群体名录进行多角度考察,具体分别从河南府知府的籍贯、年龄、入仕途径、任职年限、任职及离职后去向、仕途命运等方面全面剖析,以期更清晰地揭示出河南府知府群体的结构情况。 同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北宋不同时期的政策、政局对河南府知府群体结构的影响。宋代官员的大部分来自两浙路、河北路、京东路、京西路、福建路和开封府。河南府知府的籍贯分布则以开封府、京西、河北、京东、河东、两浙等路为主,此分布情况基本代表了宋代官员的分布范围。 但由于宋代的地方官选任制度中严格执行回避乡贯的原则,“应文武京朝官委御史台取乡贯、年甲、出身、历任文状,如赴举时先于他州寄应者,亦明陈本贯,不得妄缪。足日以大策禄进,今后除授者亦续供奏,其西川、广南、荆湖、江南、两浙人勿充本道知州、通判、转运使,并临莅公事已差往者具名以闻”,这就使得南方诸地籍贯的官员在任职地区方面受到了严格的限制。 河南府在军事人在上的影响 首先,在政治军事方面,宋初平定南方及其他地区后,宋廷对新依附的诸地官员依然充满着不信任。在用人方面,主要提拔以河北路为主的北方地区人才,突出表现在宰相都是北方人。直到澶渊之盟后,由于长期处于战乱之中,北方赖以生存的传统根基被严重动摇,宋廷遂将依靠的对象逐渐转移到南方地主阶级上,与此同时,南方士人的地位开始逐渐提升。 朝廷在用人取舍方面也出现倾向性变化,故有“天圣以前,选用人材多取北人,寇准持之,故南方士大夫沉抑者多。仁宗皇帝照知其弊,公听并观,兼收博采,无南北之异。……及绍圣、崇宁间,取南人更多,而北方士大夫复有沉抑之叹”。 其次,在社会经济方面,与北方连年战乱的情况不同,南方各地区相对安定,这就为南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在经过迅速发展后,南方逐渐成为了全国的经济重心所在。 与此同时,南方人才济济,士人的地位大大提升。最后,在选拔人才方面,随着科举制度的不断完善,南方士人越来越多的投身政治。至北宋中期,宋初南弱北强的科举局面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如“国初每岁放榜,取士极少,如安德裕作魁日九人而已,盖天下来混一也,至太宗朝浸多,所得率江南之秀,其后又别立分数,考校五路举子,以北人拙于词令,故优取”,科举取士不仅人数大大增加,而且“江南之秀”也占据了一定的名额,这就使得南方士人越来越多的活跃在政治舞台上。在河南府知府群体的籍贯表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来自两浙路、成都路、江西路、福建路的官员逐渐增多。 宋代承袭前代的致仕制度,一般文臣年龄至七十岁即应申请致仕。然河南府知府官员中已过致仕年龄的有14人之多,占总人数的15%。一般来说,如无杰出成就或其他特殊事件,应不会有如此之多已过致仕年龄尚出任地方州府长官的情况。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河南府知府长官老龄化的问题。其原因在于:一,在统治者心中,洛阳地区因其为国之别都、陵寝重地,“守桥寝之山川,谨汉宫之管钥”,因而“地严别郡”,事务繁剧,其最高长官须以勋德之臣才能担此重任。 在河南府知府任上的官员资序级别高或此前在外多地任职历练,有丰富的治理府政之经验。因此在宋初正值用人之际,七十即致仕的制度并未严格执行,因而即使河南府知府已过致仕年龄,大多仍在任上,“河南大尹头如雪”的情况就不奇怪了。 二,河南府知府在选任资格时大多“并系执政,从臣充”,且待遇从优。尤其在北宋前三朝,作为优待退居二线执政大臣的首选之地。至哲宗元祐元年时又特别规定:“今后差知西京、大名、应天、成都、太原府……并待制已上人”,由于皇帝和这些人大多有深厚交情,他们或因年老、患疾,或政治贬降等原因被特命于河南府。因此,河南府府政也有明显的老人政治特征。 宋代时期考察制度 “宋初承袭五代之制,对地方官普遍实行一年一考,三考为一任的任期制”,然因地方官的官职不同,其在不同地域内、不同时期内的具体情况不同,导致地方官员的任期也不一样。如何平衡官员的“久任”和“赏罚”之间的问题也一直困扰着北宋统治者。 如若官员的任期过短,则难以处理好相关政务,而如若官员的任期过长,一方面可能会导致有才干者得不到提拔,闲居待阙者而难以被安置,另一方面则是容易形成地方割据势力,不利于中央的控制。因此宋代的职官任职年限有两年、三年、三十个月、四年等多种标准。 下面就北宋时期河南府至真宗朝,地方官员三年一任的任期制度大致已经确立。然而由于科举入仕和恩荫的人数不断地增多,“京朝官候,奉朝请者颇多”的情况开始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宋廷不得不对官员的任期规定做出一些调整,来缓解人多职缺的矛盾。大中祥符八年,朝廷下令:“审官院以近地二年半以上,边远以两年以上与差遣,不为久例”。 河南府知府在这一时期内更替频繁,其任期多半不足两年,个别官员的任期仅九个月。这与太宗时期的任期情况相比,缩短了近一倍。这一方面与增加科举取士人数有关,大量通过科考的进士等待空缺安排,然而职位是有限的,这就势必会加速官员的升迁。 尽管真宗朝为了加快官员的流通,已经采取了缩短了官员任职年限的办法,但员多阙少带来的矛盾仍在逐步加深。且河南府知府的任职时长减少对地方统治极为不利。 由于任职时间太短,官员很难发挥其才能而对地方有所作为,同时频繁的更换地方官也会影响地方的稳定和发展。仁宗至神宗时期,由于冗官状况的加重,宋廷对官员的任期规定再次做出调整。京朝官出任地方官者,除监司以三年为一任外,其余一般以二年为一任,延边地区武臣任知州者则以三年或两年半为一任。 河南府受高官的影响 哲宗、徽宗时期,河南府知府的平均任职年限大约在1年左右,地方官任期年限之短在这一时期达到了顶峰。由于仍受到哲宗朝的政局变动影响,除了韩缜在任超过2年以外,其他在任官员均不满1年。即使在徽宗朝,宋廷再三下诏强调知州的三年任期,“内外官,并以三年为任”,也很难落实到实际职任中。 此时,朝政的混乱以及官员的素质下降,亦加重了知州更换的频率。据表格所示,此时期朝政的混乱以及北宋末年政治的问题在河南府知府的任期上也得到了体现。河南府知府的任期变化除了北宋国内外的形势和朝廷政策导致的员多阙少的大环境以外,还受到官员个人能力方面因素的影响。 河南府府政繁剧,河南府知府“掌本府及畿内钱谷、兵民之政”。从宋太祖至徽宗朝,河南府知府的任期总体上呈现为递减的态势。至真宗朝后,河南府知府的任期逐渐缩短,并在仁宗朝一度趋于稳定。但至哲宗、徽宗时,受党争政治以及冗官等社会问题的影响,河南府知府任期出现了急剧缩短并更换频繁的现象。 通过以上对北宋各朝河南府知府群体任期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可发现,河南府知府的任期与宋廷每个时期的政治局势有所关联,同时也受到官员个人能力的影响,但对知府任期影响最大的还是因朝廷政策的频繁变动而导致的员多阙少的环境。 结语 从政策来分析,在“文治”的政策影响下,地方州府官员逐渐由文官担任。随着科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朝廷越来越重用科举出身的官员,并对恩荫的官员仕途加以限制,河南府知府群体中以科举出身的官员占据主流。洛阳地区人文之风日盛,地方家族也以科举及第为荣,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数以河南府所在的京西路最多。河南府知府群体在推动洛阳地区的文化教育方面也作出了诸多贡献。 另外,由于朝廷在用人政策方面的调整,南方士人开始活跃在政治舞台上。具体表现在河南府知府的籍贯中来自两浙路、成都路、江西路和福建路的官员逐渐增多。北宋政府在对地方官员的选任上有严格的制度规定,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政策。 在河南府知府的任职年龄方面可以看出,任职河南府的官员多集中在50-69之间,这个时期正是在地方任职历练的重要时期,多数官员都升迁至中央,少数年龄大的则是朝廷优待退居此处。通过对河南府知府群体构成的多角度剖析,可以得出:河南府知府群体的构成除了与河南府的政治地位息息相关外,还深受北宋各个朝代的朝局形势、政策、重大事件的影响。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p/pgzp/2876.html |